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冱岸 杨嵩松
副组长:李红梅 贺映勇
成 员:邹杰涛 陈云 隋丽丽 徐礼文 段利霞 徐嗣棪 夏丹梅
秘 书:冯骊囡 位娜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违反学术道德的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前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 25%,平均学分绩点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 年8 月31 日。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与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各专业符合推荐资格且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足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另行分配):
序号 |
专业 |
推荐名额 |
1 |
统计学 |
6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 |
合计 |
12 |
四、推荐原则与工作流程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拟定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表: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9月2日8时 -9月4日17时 (工作时间) |
学生提交《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表》电子版 |
微信发给夏丹梅老师 |
9月4日8-17时 (工作时间) |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
博远楼803 联系人:冯骊囡、位娜 |
9月5日 |
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 |
14:00,博远楼805 |
9月8日 -9月10日 |
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审核结果公示 |
理学院网站 |
9月11日 -9月15日 |
拟推荐名单公示 |
理学院网站 |
五、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于2025年9月4日17时前(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逾期追加的任何材料),向学院(地点:博远楼803)提交以下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表》(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
(2)《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教学信息网下载),纸质版。
(3)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参军证明、参加社会活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学生)。
各项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5 年8 月31 日。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90%+专项评价成绩*10%。
学习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指学生前3学年应学必修课成绩,采用平均学分绩点。
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重大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具体计算办法及各项目分值标准见附件。
七、其他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3、本办法未涉及的,依照《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执行。
4、该办法由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工作小组联系人:冯骊囡,电话:88803123;位娜,电话:88803722
咨询负责人:李红梅,电话:88803558;贺映勇,电话:88803274。
北方工业大学理学院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北方工业大学理学院
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
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中的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重大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
具体纳入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的“加分项”标准规定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占“加分项”10%,满分10分)
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加10分。
2.参加志愿服务(占“加分项”10%,累计上限10分)
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分:志愿服务时长为50-100小时加2分;101-200小时加3分;201-300小时加4分;301-400小时加5分;400小时以上加6分。时长认定以大学期间“志愿北京”记录时长为准,需提供证明截图。
个人获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每项4分;个人获省部级志愿服务荣誉,每项得2分;团队获省部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奖项,每项2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占“加分项”5%,累计上限5分)
以全职身份不间断到国际组织实习(不含线上实习)3个月及以上,加5分;2个月及以上,加3分;1个月及以上,加2分。
(注:国际组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组织,参见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且有国际组织出具的实习证明。)
4.发表学术论文(占“加分项”20%,累计上限20分)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检索(SCI、EI)期刊论文计20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列入截至2025年8月31日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计15分。
(3)以第一作者发表其他非核心期刊或会议论文(含外文)计5分。(此项加分最高为5分。)
(论文2025年8月31日之前见刊。)
5.重大竞赛获奖(占“加分项”40%,累计上限40分)
在校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经学校认定的省(部)级(A)以上重大竞赛,可申请加分。以竞赛获奖证书为认定依据,已参赛未获证书的无效。同一作品参加多层次竞赛活动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加分规则为:
国家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加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鼓励及优秀奖等其他奖项不计分。
省部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鼓励及优秀奖等其他奖项不计分。多项省部级竞赛最高加分为10分。
6.获得专利授权(占“加分项”5%,累计上限5分)
在校期间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家相关认定,可申请加分。以专利证书为认定依据,处于受理阶段的专利无效。专利须以北方工业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本人为第一发明人,可申请加5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7.获得荣誉称号(占“加分项”10%,累计上限10分)
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可申请加分,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同类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加10分,省部级荣誉称号加5分,获得多个荣誉称号可累加。
(注:以上“加分项”中,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项目不纳入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北方工业大学
理学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