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Mathematics
(学科代码:0701)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可较为全面地接受科研基本训练,提高独立开展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其中论文关键环节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需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符合学科方向要求,跟踪本研究领域的学科前沿,适应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选题需结合指导教师的高水平课题,要有明确的目标,工作量适当;能够通过相关研究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理论与方法解决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实现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目标。
论文选题需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由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共同确定。
选题涉密的学位论文管理见《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2.学位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工作包括论文开题资格审核、开题查新、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以及完成开题答辩等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资格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各学院和学位点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开题:
(1)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违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开题前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
(3)身体、心理状况不适合继续学习的;
(4)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不具备开题资格的。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应系统查阅、学习有关本研究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学术专著、论文、技术报告等专业文献资料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阅读文献数量不少于40篇(国外至少8篇,近五年文献不少于12篇),文献综述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法、拟解决关键问题、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预期成果等。
在开题答辩前,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开题查新工作,并提交开题查新意见。开题查新工作是指通过主题词(关键词)、题名(篇名)等检索方式,根据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在相关中英文数据库中对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进行全面系统的文献普查和分析,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开题答辩由学院组织,学位点责任教授具体实施并公开进行。答辩专家组由3~5名符合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的专家组成。答辩专家组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情况以及开题查新意见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记。
开题答辩成绩“不合格”可在三个月内补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学位论文工作延期半年。
开题答辩应于第三学期第十教学周前完成。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撰写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是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应包括课题目前进展情况、课题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难点、课题下一步的计划与安排、已正式发表学术成果的情况等。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学位点责任教授具体实施并公开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专家组由3~5名符合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的专家组成。检查成绩以 “优”(100~90)、“良”(89~80)、“合格”(79~60)或“不合格”(59以下)记。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实行末尾警示制度,详细规定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办法》。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申请检查一次;再次检查未通过者学位论文工作延期半年。
中期答辩要求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
4.学位论文检测与评阅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检测复制比超过规定比例的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具体要求参见《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学位[2018]4号)》。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学位论文评阅全部匿名评阅。具体要求参见《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稿)学位〔2023〕16号》。
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评阅的研究生视为不参加此次学位论文答辩。
5.研究成果要求
研究生除要完成学位论文以外,在正式答辩前,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如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正式发表(含录用)与课题相关的一篇学术论文、或完成一项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或取得一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授权。
6.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位点责任教授组织,公开进行。预答辩专家组由3~5名符合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资格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预先审查学位论文质量,对学位论文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并根据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成果给出预答辩成绩。预答辩成绩分为“直接答辩”、“修改后答辩”、“延期答辩”三种。
预答辩成绩为“修改后答辩”的研究生,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但在答辩时需向答辩委员会详细报告学位论文修改情况。预答辩成绩为“延期答辩”的,预答辩专家组需出具延期答辩书面决议,其中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存在错误达不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延期三个月答辩,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达不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至少延期半年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预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第八教学周前完成。
7.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对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
(1)除完成学位论文以外,还应在正式答辩前满足第5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检测、学位论文评阅、预答辩等环节。
审查通过者由本人提出学位申请,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书》。获得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能否进行答辩有争议的,由责任教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8.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学位点责任教授具体实施并公开进行。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责任教授提出的人选确定,人数为3~5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本学科领域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至少含外单位专家一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会。
学位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如有答辩委员会委员临时不能参加答辩会,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答辩会应改期进行。如答辩会改期确有困难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调整后,答辩可如期进行,但调整人数不应超过二人。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秘书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事宜,并担任记录及填写有关材料。秘书没有表决权。
学位论文答辩需提前公告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指导教师等信息;答辩前一周需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审阅。
学位论文答辩时须有答辩记录、答辩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决议等。详细答辩程序参见《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9.优秀学位论文评审
参见《北方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